“什么叫做同居”最近瀛台小编看到有很多朋友留言咨询这个问题,为此小编查阅了部分资料,进行了简单的总结,目的就是为大家解疑答惑,下面一起来了解一番,不足或者不正确的地方可直接在下方进行留言评论。
什么叫做同居
同居分为合法同居和非法同居。
一般合法的同居是指未婚单身男女双方自愿生活在一起,而不以夫妻名义生活;《婚姻法》中规定的非法同居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或者与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生活在一起,这常常涉及重婚罪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关同居的法律知识,从中能知道法律所规定的同居就是男女二人共同居住生活,但也得清楚同居并不都是合法,有些同居形式其实非法的,为法律所不容。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来瀛台律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