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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后的结婚彩礼钱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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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后的结婚彩礼钱趋势插图

  70年代以后的结婚彩礼钱花费趋向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结婚彩礼钱”,一词跃然于中国社会婚姻风俗中,在20世纪70年代末,“结婚彩礼钱”主要花费区域是有四大件之称的“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后人沿用“四大件”之说,表达“结婚彩礼钱”的内涵。

  70年代

  20世纪70年代“四大件”具体包括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人们也形象地称其为“蹬蹬、转转、听听、看看”。

  80年代

  20世纪80年代“四大件”是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电风扇。

  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四大件”是在80年代基础上稍微有点调整:冰箱、彩电、空调、洗衣机。

  21世纪初

  2000年至2009年,这十年中,关于这十年间的“四大件”说法,争议很大,最早有“房子、车子、票子和保险”四大件之说,按照现在结婚首先需求男方要有“房子和车子,稳定的工作”一说,应该比较靠谱,当然也还有其它说辞。

  中国法律关于结婚彩礼钱的说辞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