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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什么是非法同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这种现象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的。虽然这是非法的,但这种现象在当今社会仍大量存在。

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法相关司法解释对这方面的规范很少,仅简单的称其为非法行为不予保护,它忽略了这种现象在我国存在的现实性和一定的合理性,尤其对弱者的权利保护乏力,立法者并未完全将其纳入法律轨道,不能不说是我国现行婚姻制度的缺陷。

当今我国正准备出台新的民法典,婚姻法也将纳入其中,非法同居,现在应当称为——非婚同居,第二种是重婚同居,第一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二是已婚领证有配偶跟异性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

非法同居包括三个维度: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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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在法律上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