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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找人冒充妻子办离婚被拘

近日,山东德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男子找人冒充妻子办离婚的案件。据了解,李华(化名)和韩梅(化名)结婚多年,感情日渐冷淡。李华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并让一名女同事冒充妻子进行离婚。最终,李华被处以拘留十日、罚款人民币两万元的处罚。

男子找人冒充妻子办离婚被拘插图

就算离婚心切,也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走完离婚诉讼程序,假的终归是假的,雇个妻子就想离婚?实在是痴心妄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得向委托代理人或人民法院提供虚假信息、作虚假陈述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否则将面临司法拘留、罚款等处罚,更有甚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男子已经提起了两次离婚诉讼,但妻子迟迟未现身,法院曾多次电话联系她,可两次开庭她均未到场。直到法院工作人员到妻子的公司寻找时,才发现妻子对离婚诉讼并不知情。原来男子提供的一直是女同事的电话号码,企图蒙骗妻子和法官,偷偷摸摸把婚给离了。该男子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目的,在法院送达文书过程中,提供妻子的虚假送达信息,并且串通女同事冒作被告接收开庭信息。该行为导致本案错误送达,妻子缺席开庭审理,已经严重妨害了法院的正常司法程序,构成妨害民事诉讼。

男子找人冒充妻子办离婚被拘插图1

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或通谋离婚的占比量,该男子投机倒把,恰恰破坏了法律保护离婚自由的初衷,实在不可取。在民事诉讼中除了串通假冒外,还有一些常见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比如伪造、毁灭重要证据,贿赂收买证人,对司法工作人员打击报复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工作繁重,为了保证每一位当事人的案件能够办理妥当,往往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因此,给法院审理案件造成困扰的,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都理应受到惩罚。如果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或是起诉的方式办理离婚,使用小聪明企图瞒天过海最终只会被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