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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提前清退,拒绝应诉怎么判?

【案件回放】

2019年1月初,白某经他人介绍,从某中介公司住租住了某套房屋,白某按照合同的约定缴纳了押金和预付的租金。然而在白某租了半年之后,该中介公司却以该房屋需要进行隔断装修为由,让白某迅速办理退房手续。后白某搬出该房屋,要求中介退还其押金和预交的租赁费用,但中介却拒绝进行退费。后白某将该中介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传唤,但该中介公司却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应诉,故法院根据本案证据,认定中介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判决支持了原告白某的诉讼请求。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本案中,白某和该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该中介公司却未履行合同义务,在房屋租赁未到期之前让白某搬出房屋,且拒绝退还白某事先支付的房屋押金和预付的房屋租金。故该中介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该中介公司在法院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出庭应诉且未提交答辩意见,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维护本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介公司提前清退,拒绝应诉怎么判?插图

【瀛台律师提醒】

在接到法院传唤后,不可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出庭应诉,否则将被视为放弃答辩和质证的权益,法院仍可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