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产子女怎么分配
民法典规定男性和女性具有同等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女儿和儿子可以平分家产。但在以下几种情况,儿子和女儿可就不能平分家产了。
一、父母立遗嘱将财产全部或多数留给儿子或女儿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写遗嘱,将财产全部或者大多数留给儿子或者女儿继承。
二、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
《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也就是说,如果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和父母一起生活,分配遗产时,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可以多分。
《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也就是说,不管是儿子或者女儿有能力赡养父母,但不尽赡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如果女儿或者儿子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比如说,如果女儿身体残疾无法劳动,家庭困难,即便已经佳人,在分遗产时,也应该对这个女儿照顾。
丧失继承权不能分遗产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如果儿子或者女儿有以上五种情形之一,则会丧失继承权,不能分遗产。
但《民法典》也规定,尽管儿子或者女儿有上述第三到第五项的情形,但是后来有悔改表现,而且父母表示了原谅或者在遗嘱中把遗产留给这些子女,那么,这些子女就不丧失继承权,还是可以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