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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有征地拆迁的权力吗  村委会无权批准征地

村委会有征地拆迁的权力吗

事实上,村委会并非有组织征地拆迁,有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等权力。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也就是说,村委会只是一个自治组织,并非行政机关,其一般只负责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或是帮助解决村民之间的纠纷,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等。

负责征地拆迁的一般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因此,实践中一些由村委会组织的征地拆迁活动都是不合法的。

村委会有征地拆迁的权力吗  村委会无权批准征地插图

村委会无权批准征地

另外,村委会也没有权力批准征地。《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村委会或是其他相关部门越权批准土地征收,那么将会面临着处分,对于构成犯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者,村委会作为自治组织也没有权力强制拆除或是偷拆老百姓房屋,如果村委会在征地拆迁中实施帮拆,偷拆、强拆强征等,那么其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而且,别说是村委会了,即使是有权组织征地拆迁的行政机关,也是没有权力直接拆除老百姓房屋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面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相关部门若想拿地,只能是在被征收人没有按照征地补偿决定中的规定搬迁、交出土地或是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未获得法院准许的情况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可以直接拆除老百姓的房屋,否则该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