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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公证遗嘱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一) 你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涉及股份的还需要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 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三) 需公证的遗嘱;

(四)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

(五) 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六)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示:你在申请公证前,可以提前电话或者网上咨询公证处,确认具体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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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3)遗嘱的草稿等。

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