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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  安置房如拆迁都需要哪些条件

家中如遇到安置房继承问题,最担心的就是自己能不能妥善的继承安置房,那继承安置房都需要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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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 

依据我国继承法对遗产的定义,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财产以及有价证券、公司股权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财产权利。

拆迁安置房在权利表现上有一段“真空”时间。从实物上讲,原房屋已被拆迁,新的房屋尚未建成;从权利凭证上看,原房屋的房产证明已被注销,新的房屋的房产证尚未颁发。在这段真空时间,拆迁安置房的唯一凭据就是拆迁安置协议。

拆迁安置协议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各方意见不同,一种观点认为,拆迁安置协议只是一份合同,本身不具有财产价值,也非物权或债权凭证,因此,作为遗产于法无据;

另一种观点认为,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债法的基本理论,合同或协议就是债的一种类型,因为协议约定了安置部门必须为被安置人员提供安置房屋的义务,那么根据合同相对应原则,被安置人员就同时享有取得安置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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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如拆迁都需要哪些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