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就离婚的所有问题都经过详细的沟通并且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就需要签订离婚协议,那么,子女錯误太多能取消他的继承权吗瀛台律所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是有权选择自己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可以选择订立遗嘱的形式选择。那么子女生前犯了很多错误,子女的继承权能取消吗?下面由瀛台律所小编为各位读者进行解答。
一、子女錯误太多能取消他的继承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有权取消继承人的继承权,只要订立遗嘱就可以。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法院会根据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的行为,在分配遗产时作出相应的处理,例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动机如何,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权继承的,仍可确认遗嘱无效,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理解该条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应当是故意杀人,动机必须是争夺遗产,而被杀害者是其他继承人。继承人只要有故意杀人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指定该继承人继承,仍可确认遗嘱无效,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那么,除了《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还有其他哪些原因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呢?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前提必须是有继承权。所以,本律师认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除了因《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丧失继承权以外,还有以下原因会导致其继承权丧失:
(1)婚姻关系的非自然解除,包括婚姻被宣告无效、婚姻被撤销以及离婚等情形。婚姻关系以上述方式解除,当事人双方不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相互之间也就丧失了继承权。但是,因一方死亡导致婚姻关系自然解除的,生存一方当然的享有继承权。
(2)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当事人之间可以按法定程序确定收养或者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当事人之间拟制的血亲关系不复存在,相互之间也当然的丧失继承权。
(3)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按照《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权也当然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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