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儿子捆绑母亲6小时还有继承权吗”关于这一问题,瀛台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子女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而继承权在一定的情形下会丧失的。近日北京发生了一起因争夺遗产而捆绑88岁母亲的案件,民法典儿子捆绑母亲6小时还有没有继承权吗?瀛台律所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儿子捆绑母亲6小时还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儿子为争夺遗产而捆绑母亲6小时,如果情节严重的,儿子的继承权会丧失,不能继承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1.继承权的丧失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
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既可发生于继承开始前,也可发生在继承开始后,但因继承权的丧失是使继承人失去继承的资格,因此,继承权的丧失应于继承开始时即发生效力。因继承权的丧失,涉及继承人的继承资格的被依法剥夺,因此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的,应由人民法院确认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人民法院在遗产继承中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
继承权的丧失,是继承人对特定的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丧失,仅对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因法定事由丧失对某一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并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但依我国现行制度规定,继承权的丧失对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发生效力,即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难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儿子为争夺遗产而捆绑母亲6小时,如果情节严重的,儿子的继承权会丧失,继承权丧失后,儿子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瀛台律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