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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向法院表示要放弃继承的,是否要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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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向法院表示要放弃继承的,是否要做笔录插图

  在打继承官司的时候,继承人在法院上明确自己放弃继承的要求。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下面瀛台律所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继承人向法院表示要放弃继承的,是否要做笔录

  1、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国为放弃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被放弃的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春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遗产将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没有其他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全部放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将按无人继承的遗产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

  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继承人向法院表示要放弃继承的,是否要做笔录?继承人放弃继承之前必须要好好想清楚,一旦自己放弃继承将来是没有权利要回遗产的。继承者想要放弃继承但不清楚放弃意味着什么,当事人可以通过瀛台律所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