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瀛台小编整理了关于“公房能不能立遗嘱”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房不能立遗嘱,因为公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公房的产权并不是在公民名下,公民无权对公房进行处分分配。一旦持有公房的主人死亡,公房就可能会被单位收回,不会被继承。关于公房能不能立遗嘱的问题,下面由瀛台律所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公房能不能立遗嘱
1、不可以。
2、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上述的公民的房屋指的是公民的合法私有房屋,不包括公房,因为公房的所有权属于房管所或单位,公房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遗嘱人不能立遗嘱处分公房。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公房遗嘱分配是否有效
无效,遗嘱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理,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
公民在立遗嘱的时候,只有对自己名下的财产有处分权,像公房这类不属于自己名下财产的,不能在立遗嘱中进行分配,不然就算有遗嘱也没有任何效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瀛台律所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