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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遗嘱丢失了怎么办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瀛台小编整理了关于“公证遗嘱丢失了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遗嘱】公证遗嘱丢失了怎么办插图

  公证遗嘱丢失可以回到公证处,说明自己公证遗嘱丢失的情况,并且要求公证处再出具一份公证遗嘱副本给自己保存。对于公证过的遗嘱,公证处都是有留底永久保存的。关于公证遗嘱丢失了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瀛台律所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公证遗嘱丢失了怎么办

  1、公证过的遗嘱弄丢了可以去公证处查询,公证处都是有留底的,遗嘱卷宗属于永久保存的。

  2、去公证处查询,可以要求公证处再出具一份公证书副本,副本费一般是20元(各地可能有所差异);当事人到公证处查询的时候需要已经去世人的死亡证明以及相互间的关系证明。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二、如何办理公证遗嘱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果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或临时居住的地方(医院、旅馆等)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公证遗嘱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它可以作为遗产分配的重要文件,只要它没有取消,公证遗嘱都可以发挥效力,证明继承人获取遗产的资格。公证遗嘱丢失的,可以回到公证处,说明自己公证遗嘱丢失的情况,要求公证处再出具一份公证遗嘱副本给自己保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瀛台律所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