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遗嘱形式有有不同的有效条件。遗嘱人应根据遗嘱的类型和相应的有效条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瀛台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如何写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一.遗嘱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的生效条件因遗嘱形式不同而不同。为了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应根据其订立的遗嘱类型和相应的有效条件做好相应的准备。
2.自书遗嘱必须之前,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字。
3.代书遗嘱生效条件:
(1)见证人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2)代书人必须口述遗嘱的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遗嘱的要点;
(3)代写人.其他证人和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时,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和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下的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和年.月.日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立遗嘱人可以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遗嘱人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的形式立遗嘱,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处办理公证。
二.有哪些形式的遗嘱?
1.遗嘱分为五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记录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2.代书遗嘱应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录音形式立遗嘱。
4.立遗嘱人可以在危急情况下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如遗嘱人可以书面或录音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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