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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立案登记制吗?

你知道立案登记制吗?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从2015年5月1日起,法院立案由审查制变为登记制。立案登记制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缓解起诉难的问题。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对形式要求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与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关注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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