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流程详解我们以行善间的开庭流程为例,在行善间的开庭诉讼中,通常会包含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由合议庭来审查被告人的相关信息,第二个部分我们称之为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包含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通过公诉人、辩护人和合议庭成员对被告人进行发问的方式来调查案件的情况,我们通常所说的证人出庭作证也包含在这个部分。
那么在法庭调查环节里面还有一个部分就是我们说的当庭举证和质证,那么在这个环节里面,公诉人一方、辩护人一方都可以向法庭举证,证明案件的事实。第三个环节我们称之为法庭辩论阶段,在这个阶段通常是由公诉人先发表相关的公诉意见,然后由被告人自行辩护,再由他。辩护人进行辩论,通常这种辩论要有两轮到三轮的,第四个部分,也是我们说的行禅间开庭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也就是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最后陈述是被告人独有的权利,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在法院敲锤之前,最后一个环节一定是被告人自己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