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理之后,法院多长时间宣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两个月之内宣判,至迟不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就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如果改变管辖的案件,则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如果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后再移送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也是重新计算审理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