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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说法:嘴上说要去投案,还没去就被抓了,能否认定为自首?

嘴上说要去自首,还没来得及去就被抓获了,能否认定是自首中的自动投案?按照自首和立功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抓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从这条规定来看,是有可能认定自首的。但是由于投案的对象、时间、方式、动机的不同,实践中对于准备去投案的认定具有一定的难度和争议的。因为准备去投案是一种心理状态,只是还没来得及去实施而已。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认定是准备去投案自首,就需要结合证据准确的判断和分析了。

瀛台律所说法:嘴上说要去投案,还没去就被抓了,能否认定为自首?插图

我们认为,准备去投案不能仅仅停留在嘴上说说而已,或者说仅仅停留在纯粹的心理挣扎和想法,是必须要有一定的言语或者行为表现出来的,通过这种方式去佐证你是真的想去自首,如果说嘴上或者客观的证据上已经表达了去自首意愿,而且你要有足够的充足的时间和条件让你去自首,但是却一直没有投案自首的行为或者迹象。这种情况下,被抓获了,也没有正当的理由去解释,为什么这么久却没字没去自首,这怎么可能会让办案部门相信和认定准备投案的呢?这也是之前反复提到认定主观问题中常涉及到的问题,这个行为是否符合常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