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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废物罪该如何辩护?

走私废物罪该如何辩护?如果您和您的亲友因本罪被拘留或者逮捕的,该怎么办呢?首先我们需要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其次再看假设构成犯罪,如何才能获得较轻的判罚。当这两个步骤经过了详细的分析之后,最后再来判断具体面临的刑期是多少。今天就为您来简单讲一讲这三个问题。来看一看走私废物罪的定义和构成条件,它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入国边境的行为。那么是否构成本罪要看几个重要的问题,首先,第一是走私的对象是否符合本罪的规定。

走私废物罪该如何辩护?插图

本罪是律师代理辩护过程中经常碰到存在争议的地方,那就是入境的货物到底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对此,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24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等。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危险废物,非危险废物需要达到五吨以上才予以立案追诉,而危险废物只要数量达到一分就可以立案追诉。因此,对于是否属于废物以及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辩护律师应该注意着重审查。第二要看走私的行为。走私指的是通过携带、运输、邮寄的方式将上述物品从境外带至境内。具体的走私方式有通关走私、绕关走私和瞒关走私。另外还有像走私人收购货物提供帮助的,称之为准走私行为。

这些内容都可以查看我往期有关走私类犯罪该如何辩护的视频,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必须有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走私,当然,此处的明知是适用于推定明知,在行为人否认明知的情况下,根据客观的情况来进行。行为人是否应当知道第三点要看的是是否达到构罪标准。根据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14条的规定,本罪需要达到走私废物情节严重的程度才可以构成。比如禁止进口的危险废物一吨以上五吨以下,禁止进口的非危险废物五吨以上25吨以下,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20吨以上不满100吨的,又或者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利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等等。所以对于走私的对象是否属于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是否属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其追诉标准都是不同的,辩护律师应当注意着重审查。

所以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时,从本罪的犯罪构成着手认定审查是否符合之前我所讲的三点内容,一旦有存在可能不匹配的地方,也许就是案件成功辩护的切入口。那么接下来我们来聊一聊假设构成本罪的话,我们可以如何的去做最新辩护呢?首先我们要判断行为人是否有实行本罪的。通俗的说,行为人是否明知道自己走私的是本罪规定的具体货物。许多被抓现行的行为人是代他人运输、邮寄的,如果其没有走私本罪规定的具体货物的主观故意,那么很可能不构成本罪,但是可能构成其他的走私类犯罪,需要注意甄别。其次,我们要判断具体被查扣的货物的数量是否准确,涉案金额是否合法,科学查扣货物的法定程序是否合法,有没有查扣的清单,必要的时候,律师可以要求通过查看查扣时的同步录音录像来核对查扣的具体情况等。货物数量是事实问题,和量刑密切相关,查扣程序是程序问题,程序问题一旦有错误,则事实问题很可能就存疑,而且查扣过程是没有办法重复再来一次的,因此,这些问题都很可能成为案件中成功的便利。另外,大家还要注意本罪需要审查的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必要时可以根据规定进行危险废物类鉴定程序来确定具体货物的内容。

第三,行为人是本罪的主犯还是从犯。行为人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况,或者是否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等情节,都是可能影响着其最终刑期的长短,这些都是刑事律师必须着重审查的内容。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