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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断征地是否合法?

《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综合来说,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有效,要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量。

1.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是否合法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土地征收的工作程序为: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2.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是否有批准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土地征收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据此,土地征收除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批准权外,其他各级政府机关均无权批准。

3.土地征收的批准机关是否有权限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由国务院批准的为:(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 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为:除报国务院批准征收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据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进行征地审批,否则将导致违法的征地审批。

4.征收农用地是否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在征收农用地时,如果没有经有权机关批准农用地转用而直接办理征地审批的,其是违法的征地审批。也就是说,农用地转用是土地征收的前置程序。

5.土地征收是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

土地利用涉及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管理。我国人多地少,为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最严格管理制度的核心

6.征收决定是否发生效力

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一经生效(由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并公告时),集体所有的土地就变为国家所有(国有土地)。

7.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内予以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4条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该办法第3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8.土地征收公告的内容是否合法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5条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据此,如果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完全履行土地征收公告内容的,那将是违法的。

9.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是否有效

根据《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2年内未用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怎么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插图
征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