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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子女应该判给谁?

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究竟应该归谁?这个问题,依据孩子的年龄段不同,有着不同的裁决方案。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离婚涉及抚养权纠纷的案件时,对于子女由谁来抚养,一般会先要求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就会根据一切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这是法院处理此类案件的基本要求。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因为处在哺乳期内,所以原则上判归母亲抚养,男方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存在一定的困难。

对于两周岁到十周岁的孩子,法官会考虑父母各自的情况,谁的条件对小孩成长更有利就判给谁。如工作的稳定情况、父母的居住环境等因素,甚至夫妻两人各自的父母是否愿意帮忙照顾孩子,都是法官所需要考虑的。

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比较重视孩子自身的意愿。父或母自己在法庭上代孩子说出他(她)的意见是不妥的,法官一般会直接征求孩子的意见。法官通常会要求孩子出庭,由他(她)来说出自己愿意跟爸爸还是妈妈继续生活。但是,毕竟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极易受到大人的影响,所以法官除了听孩子的意见之外,还会考虑案件的整体情况,并根据相关的证据来进行综合判断。

对于已经十五六周岁的孩子,由于他们已接近成年,心智较为成熟,法官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谁其实已经不重要了,判决后孩子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与父亲或母亲一起生活,甚至选择自己独自在外居住。即便出现没有按照判决履行的情况,法官也是不会去“抓”孩子的。

父母离婚,子女应该判给谁?插图
孩子抚养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