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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辩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 什么是强制辩护

强制辩护是根据审判程序是否必须有辩护人参与的这一标准而划分的。强制辩护与任意辩护相对应。

二 强制辩护的法定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根据此规定,只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就必须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强制辩护”。

三 法定强制辩护存在的原因

由于未成年人受年龄、智力发育程度、对社会的认知度、受教育程度等限制,通常很难完全理解案件的实质焦点,无法跟上法庭审理节奏,必然会影响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因此,新刑诉法第267条规定的“强制辩护”从根本上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的关爱。

“强制辩护”制度的推行,实际等于剥夺了被告人在这些案件中拒绝律师辩护的权利。律师参与这些案件的辩护,尽管不符合被告人的意思,却可以维护被告人的利益,并有助于司法正义的实现。

强制辩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插图
强制辩护的法定情形

四 为什么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辩护的权利

面对强有力的国家司法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显处于十分弱小的地位,如果不给予他们一定的权利,没有一定的制度作保障,很容易造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漠视,诉讼过程简单粗暴,诉讼结果不公,有违正义。因此,法律赋予被追诉人辩护的权利,就是要改变这种情况,力求达到控辩双方的平衡。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辩护权的受益者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个人,更是全体社会公民。因为任何公民都有可能因为涉嫌犯罪而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是含冤被捕,这个时候,试想如果没有辩护权,连诉说冤情的机会都没有,更遑论沉冤得雪。所以,辩护权的存在就成为了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屏障,借此来抵御国家司法权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