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400-603-5618

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被表决通过,最终将袭警行为从妨害公务罪中剥离出来,设立为单独的袭警罪。袭警罪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罪名,与妨害公务罪相比,其行为对象和行为手段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第一,从行为对象上看,袭警罪的行为对象仅限于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而妨害公务罪的行为对象则更加广泛;

第二,从行为手段上看,成立袭警罪所要求的行为手段必须具备暴力性,并特别规定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从严处罚,而对于未达到暴力程度的行为手段(如威胁等)则构成妨害公务罪。

袭警罪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袭警罪。

袭警罪主观要件

袭警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正依法执行职务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或严重影响不能执行职务。

袭警罪客体

袭警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

袭警罪客体要件

袭警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安机关的执法公务活动和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

袭警罪的设立,有利于促使执法相对人更加谨慎地应对警察的执法行为,在提升警察依法履职之权威的同时,令其更加关注到警察人身安全不容侵犯的重要性,起到更好的预防和遏制作用,也能切实增强一线执勤民警的履职积极性。

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插图
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

袭警罪的量刑标准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