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400-603-5618

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办理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接下来,由北京瀛台律所小编给大家讲一下“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办理离婚协议需要什么”,希望可以帮到您。

离婚协议需要申请吗

是的。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申请时需要离婚协议吗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前提条件是双方对各自的条件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也就是协议离婚,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并且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若是协商达不成一致,或者双方中的某一人,例如:坐牢、失踪等无法到场协商,也无法签订离婚协议的话,那么通过去法院起诉的方式也可以达到离婚的目的。

 

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 办理离婚协议需要什么插图

怎样申请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下面是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办理什么需要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需要提供: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有子女的,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户口本等证件。2.提供双方结婚证。3.提供已经打印好或者已经书写好的离婚协议书(不要签名)。4.民政局需要的其他材料。具体可以到当地民政局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