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400-603-5618

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二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特点

(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前提条件。

这些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一是有财产或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事实存在;

二是行为人依法负有向有关机关说明的义务并被有关机关责令说明;

三是司法机关确实查不出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

这三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前提条件。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行为内容。

它主要包括:

一是行为人能够说明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行为人必须有能力能够说明,如果行为人丧失记忆力,则不能认为行为人的不说明是“拒不说明”。

二是行为人拒绝向有关机关说明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所谓“拒不说明”,并不是说行为人沉默不言,而是指不说明或不如实说明真实来源。

(3)非法所得的范围。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非法所得,是一种事实推定,不能说明其财产来源是合法的,就认为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也正是因为“到此为止”,才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如果知道了行为人巨额财产是实施何种犯罪或者其他违法、违纪所得,则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就不成立了。

差额财产系犯罪所得,构成什么犯罪,就按什么犯罪论处;差额财产系违法、违纪所得,那么就不构成犯罪,差额财产如果属于不当得利等民事违法行为所得,应按民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返还,如果差额财产属于违纪所得,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4)差额巨大的标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必须达到差额巨大的要求,如果达不到差额巨大的标准,就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也就是说,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不能低于30万元,如果低于30万元,一般则不构成犯罪。

(5)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395条第1款的规定,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插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三 如何计算巨额来源不明的财产

(1)差额部分=现有部分+以往支出-合法收入。

(2)行为人的现有财产包括房产、家具、生活用品、学习用品及股票、债券、存款等动产和不动产;行为人的支出包括行为人及家庭成员的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消耗费用以及其他支出如赠与他人的财产、罚款、罚金等;行为人的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稿酬、合法继承、合法赠与法律和政策允许的经济文化活动收入。在计算时,尤其要注意行为人的债权、债务情况,要将其核算进去。

(3)把国家工作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分开。

(4)要确定计算收支金额的标准。有据可查的以事实为标准,难以查清的活账,可参照统计部门抽样调查的计算金额标准。

(5)核算时要本着实事求是和慎重的原则。

计算收入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支出时,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对模棱两可的,采取有利犯罪嫌疑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