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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被列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能否出租?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一、出租方明知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承租方不知房屋在拆迁范围内,租赁合同涉嫌“因欺诈而订立”,因此,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而不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都知道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双方仍然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有效;因实际拆迁带来损失的,双方应当根据约定承担损失,或者根据各自过错分担损失。 

三、出租方和承租方都不知道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房屋面临实际拆迁,任何一方都可以“情势变更”为理由,主张解除合同。

已经被列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能否出租?插图
已经被列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能否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