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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规定试用期吗?

答案是不能的。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限的长短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又进一步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规定试用期吗?插图
劳动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彼此了解、确定双方是否符合自己要求的一个考察期,规定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对于双方决定是否确定劳动关系以及如何订立劳动关系都是有利的。但是,如果试用期过长,会有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毕竟在试用期内的报酬是低于正式员工的,所以,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得擅自延长期限。

用人单位任意延长试用期,或设置法定期限以外的试用期,都会变相节约雇佣资本,加重劳动者的负担。因此,法律对试用期的长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