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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和拘留有哪些区别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是主刑中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轻刑。

二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罚;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民事拘留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人民法院适用,但拘役由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部门适用,民事拘留由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部门适用;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适用。

(4)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拘役依照刑法的规定适用;刑事拘留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民事拘留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适用。

三 拘役的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于特定的改造场所进行改造,使其丧失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的期限较短。根据刑法典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根据刑法典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刑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根据刑法典第44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3)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刑法典第43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包括两点内容:一是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执行拘役。二是就近执行。就近执行,是指将犯罪分子放在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放在离犯罪分子所在地较近的监狱执行,如果犯罪分子所在地附近没有监狱,可将犯罪分子放在看守所执行。

(4)享受一定的待遇。根据刑法典第43条的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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